联系我们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淘景商务大夏1103-1105
- Email:2874059100@qq.com
- 邮编:518000
- 电话:13392828155
- 联系人:李工
2023年学生宿舍墙面翻新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JZB20230525002
标段名称:2023年学生宿舍墙面翻新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诚信承诺函
致: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了解以下的全部内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没有下列行为:
(1)在开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3)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
(4)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5)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6)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
(7)恶意投诉;
(8)向采购项目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
(9)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0)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11)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我公司已清楚并愿接受,如有上述行为之一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一至三年内禁止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将我公司行为在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我公司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我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具体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8.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10.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1.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2.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3.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4.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
15.我单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6.我单位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未受过环境监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未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如质检部门等)、媒体通报弄虚作假等情形。
17.我单位已知悉,投标人有义务前往本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客观情况及施工难度。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并愿以投标价格承包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如中标本项目,我单位保证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
18.我单位已知悉,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我单位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情形。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与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创科路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55-86131098
招标机构名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七星商业广场B2103
邮 编:518001
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5-28146688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6日
上一主题: 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延期公告
下一主题: 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澄清公告